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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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为经济特区,其中珠海最初的面积为6.8平方公里。随着多次扩大,珠海经济特区在2009年横琴纳入后,总面积达到227.46平方公里。2010年,珠海特区范围进一步扩展到全市。
200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广州、深圳、珠海等九个城市定位为探索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区域。规划推动了珠三角的同城化发展,如深莞惠经济圈的建设。
同年,南沙与深圳前海、深港河套成为粤港合作示范区,南沙保税港区正式封关运作。南沙地理位置优越,连接多个大城市。2009年10月,由三地合作完成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世界级城镇群建设目标。
2009年10月,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旨在提升区域交通网络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广东省政府积极推进交通一体化,包括年票互认和撤销部分收费站等举措。
2010年,广东省与香港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涉及多个合作领域。同年,珠三角五大机场签署备忘录,提升航空合作水平。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2010年7月,深圳、珠海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成立。同年,广东省政府公布了五个一体化规划,总投资额庞大,力推珠三角一体化进程。
2010年8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以及珠海特区范围扩大。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为创新合作示范区。同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性。
2011年,珠三角绿道网全线贯通,形成高速公路和绿道交织的交通网络。同年,汕头、江门、海口等城市也批准了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强调了城乡统筹发展和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2011年8月,商务部等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009年1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规划范围以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为主体,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并将与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促进珠三角进一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珠三角经济区的战略定位是:探索科学发展模式试验区、深化改革先行区、扩大开放的重要国际门户、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及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