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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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21:54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行政执法制度的主要职责如下:
1. 执行国家和地方政策: 该局负责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的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 法规制定与规划编制: 该局制定城市绿化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编制绿化规划,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如公园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等,并监督执行。
3. 绿化用地与项目管理: 保护城市绿化用地,审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负责园林绿化规划审查和设计方案审批,参与园林绿化工程验收。
4. 资质审查与许可: 该局对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队伍资质进行审查,并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的资质,发放公园建设许可证,参与重大项目立项和公园总体规划审批。
5. 古树名木保护: 负责主城和县区城镇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树木砍伐和移植,组织义务植树活动。
6. 行业管理与指导: 管理城乡公共绿地、生产绿地等,指导全市园林、园艺苗木花卉生产。
7. 资源保护与监督: 负责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检查服务质量,指导县区及民办公园的建设。
8. 专项资金管理: 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安排的园林绿化专项资金。
9. 科研与技术发展: 推动园林绿化基础和应用研究,制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和推广科技成果,负责科技人员评审和培训。
10. 其他职责: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