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浙江高校的员额制是不是就是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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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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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2:41
事业单位员额制度在不同省市称呼各异,但本质上皆为备案制或总量备案制,其核心区别在于是否为个人占用单位编制还是个人拥有实名编制。这一制度是否等同于事业编制,坊间讨论不一。
针对这一疑问,温州某高校即将入职的教师在政府网络问政平台提问,询问事业单位报备员额是否属于事业编制以及其稳定性是否低于事业编制。该问题在2021年5月17日得到了编办的正式回复。回复明确指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虽按照事业人员管理,但不归于事业编制范畴。该员额的薪酬待遇、社会保险、人事制度等与事业编制人员一致,稳定性亦无差别。
《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高校、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参照机构编制标准测算人员编制控制数,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实施。报备员额不纳入地区事业编制总量,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与事业编制分库管理。
理解报备员额制度的性质及稳定性,需要区分其与传统事业编制的不同之处。尽管实际案例显示,正式个人实名编制人员在改革中可能感到不稳定性,但员额制下的人员稳定性与传统事业编制人员相当。改革是否意味着所有人员均为备案,这一论点的逻辑存在疑问,因为改革的目的在于创新编制管理而非取消稳定性。
总之,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度与事业编制有所区别,但其管理、待遇、稳定性等方面与事业编制相仿。理解这一制度的关键在于区分其与传统事业编制的差异,并认识到其在改革背景下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