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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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1:29
动物福利原则是现代社会关注的重点之一。1965年,英国*响应社会诉求,委任了Roger Brambell教授对农场动物的福利进行研究。基于此,于1967年成立了“农场动物福利咨询委员会”,后来在1979年改组为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该委员会提出了动物享有“转身、弄干身体、起立、躺下和伸展四肢”的自由,这为确立动物福利的“五大自由”奠定了基础。
现在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动物福利五大自由包括:
1. 享受不受饥渴的自由。确保动物获得充足的食物和饮水,以保持健康和活力。
2. 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提供适当的住所或栖息地,确保动物得到舒适的睡眠和休息。
3. 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防止额外的疼痛,预防疾病,并及时对患病动物进行治疗。
4. 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无悲伤的自由。避免动物遭受精神痛苦,提供安全和舒适的环境。
5. 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提供足够的空间、适当的设施以及与同类伙伴的互动,满足动物的自然需求。
这五大自由旨在确保动物获得基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为它们提供一个健康、舒适、无痛苦的生活环境。这一原则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和实施,旨在提升动物的生活质量,并促进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共存。
动物福利一般指动物(尤其是受人类控制的)不应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是供人用作食物、工作工具、友伴或研究需要。这个立场是建基于人类所做的行为需要有相当的道德情操,而并非像一些动物权益者将动物的地位提升至与人类相若,并在*及哲学方面追寻更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