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职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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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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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03:44
南通市财政局职责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已由市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以简化行政流程,提高效率。
税收管理职责方面,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工作被划归至市地方税务局,旨在优化税收管理,确保法规执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财政政策制定和调控上,财政局将积极参与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手段平衡社会财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和区域协调发展,同时严格监督税收政策的执行,确保其有效实施。
财政预算管理方面,政府非税收入将全面纳入预算,各部门的预算编制作用将得到强化。通过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财政信息化建设将得到加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将显著提升,并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评估和审查。
市区财政建设方面,财政局致力于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促进市区财政资源的优化整合,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上,财政局将重点优化公共财政体系,加大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确保民生保障,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最后,财政局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市级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