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20:0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0:29
老舍去世还不到50年,他的作品的著作权归他的继承人。如果演讲是对原著的再创作,演讲者在原作者继承人同意的前体下,拥有再创作部分的著作权,老舍继承人仍拥有原著著作权。如果演讲者未经老舍继承人同意,属于侵权,即使再创作,也不享受著作权。这里的再创作是声音、肢体语言等艺术创作。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0:32
应该不.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0:34
著作权应该归演讲者。演讲者和原著作者享有的权利不冲突,演讲者只是借用一下罢了,而原著作者享有最终解释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0:30
这个只是暂时用一下老舍的作品,不会侵权,但,这篇文章的权归演讲者是老舍,我想,老舍也不会建议的!!!!嘻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0:33
这个著作权应该归演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