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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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1:04
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确定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合同分为很多不同的种类,若当事人是需要进行融资租赁的话,那么就需要具体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了。那么,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将涉及哪些主体呢?
1、出租人。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导,既是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联系供货人和承租人,促成融资租赁交易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承租人。承租人是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际使用人。法律、法规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没有强制性规定,然而就实际情况看,融资租赁合同的承人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能是自然人。
3、其他非基本主体。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作为基本主体外,融资租赁合同还涉及一些非基本主体,如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最终承租人、买卖合同委托代理人、承租人的信用担保人等。
一、融资租赁的方式有什么?
1、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是指租赁资产反映在出租人资产账上,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由出租人留有一定的租赁物残值处置风险的交易,是非全额清偿的租赁。
2、直接融资性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出卖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产货物,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资本货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
3、出售回租。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用于承租人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存量资产盘活。
4、委托租赁。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
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融资租赁的标的物若属国家法律明文*从事交易的财产(如军火装备)和一些日用消费品、生产材料,则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由于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多是由承租人选择,出卖人亦多是由承租人指定,因此为承租人与出卖人串通骗取占用出租人的资金提供了方便条件。
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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