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0:51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1:30
已经离职三年,原单位一直拖欠工资,如果有工资欠条,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工资欠条,已经不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了。既然原单位承认拖欠工资,可以尝试让原单位给你打工资欠条,或者通过录音录像向原单位索要工资的过程等等方式形成证据。给你一个很好的参照案例:公证录音解决拖欠工资难题网页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1:27
这种情况最好走法律程序,不怕单位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