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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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5:0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呈上升趋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的一种。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决定了它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将其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可以不予采信。
2、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难免由于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出现错误认定的可能,因此对于错误的认定就要有一个纠正的渠道。
3、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就检验鉴定结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结论复印件的三日之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依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就需要依据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从而推翻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还原案件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15:0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呈上升趋势,那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呢?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1、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的一种。认定书作为证据使用决定了它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将其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可以不予采信。
2、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难免由于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出现错误认定的可能,因此对于错误的认定就要有一个纠正的渠道。
3、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就检验鉴定结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结论后须在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果不服,则可以在接到检验结论复印件的三日之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依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在诉讼阶段,当事人就需要依据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从而推翻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还原案件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