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员工手册有效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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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15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可以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但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例如职工全体会议或是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等等,并要向全体职工公开,法律当然允许把通过上述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印刷成书面手册,这样的文件是有效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15
第一,根据新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司法实践,有效的劳动规章需符合三大要件:合法、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合法指的是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民主程序指的是规章制定经过职工民主程序,具体形式多样,兹不详述,一般征询工会意见或曾与职工协商均可;公示指的是劳动规章能够被员工知悉,方式也很灵活,发放员工手册便是一种有效方式,故劳动者以未公示为由否定公司劳动规章将难以等到仲裁庭支持。
第二,新法本身未对实施前已颁布的劳动规章的效力作出明确规定,有待主管部门进一步明晰。如广东省高院与劳动仲裁委最近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新法施行前已颁布的劳动规章,虽未经过民主程序,但已经公示,且劳动者没有异议,不影响其效力,可以作为判案依据。
第三,员工手册中的繁体字和英文不影响其效力。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新法相当强调劳动规章的重要性,发生纠纷时,劳动规章将成为判案的关键性依据;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科学设计劳动规章内容,更好地适用新法。故,作为人事主管,有必要根据法律要求,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对劳动规章作一定调整。这项工作最好委托劳动法专业律师完成。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16
按规定你可以随时走人,公司的规定因他地违法管不着你了,不发工资的话就是违法,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单位会因他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你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护,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满意的话就选我为满意答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16
这个职员工太胡搅蛮缠,连续旷工三天,直接开了,让他去找仲裁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17
1、员工手册在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只要不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冲突即可,因此即使没有公示等程序,也是合法的。
2、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按照劳动法也是可以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个没有问题,不是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什么程度是严重,这个目前存在争议,但是旷工即使进入仲裁,单位也使符合法律规定的。
3、不需要公示,因为制定在2008年以前。另外如要证明,只要单位其他员工证明即可。至于英文等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