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部队上受过伤,一条腿动过手术,后来残疾证和军人证丢失...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7:29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6:00
一个曾经在潍坊、胶县、诸城当兵的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你父亲比我大三年,我是1971年当的兵应该与你父亲是同时代的兵。
但是当时我们在受伤以后的经过、住院、评残和安置都是属于国家永久性保存档案,退役后保存于属地民政局档案室的。而所有的抚恤金(当时还在单位的发放保健金),都是依据此档案发放的;2005年以前还要在《革命残废军人证》上记录一下数额,2005年以后就不用在新发的《残疾军人证》上记载了,而是直接发放的。
所以《残疾军人证》就是丢失的情况下也无关于抚恤金的发放。
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父亲是因病致残,而且级别当时在三等甲级或者三等乙级的,1998年以后国家取消了此等级别的因病致残待遇了。
如果现在神马都没有的,你就和千千万万个退伍军人一样,没有神马补贴的,只有当过兵的荣誉和光环了。
你最好到诸城市民政局优抚科去咨询一下具体的情况,在此祝你心想事成;祝你父亲身体健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6:04
理论上 残疾证军人证都可以补办的
赶紧补办再说
向军人致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6:03
如果以前有残疾军人证件,那么可以到民政部门查档案补办残疾军人证件,领取抚恤金。
注意:这里说的是“残疾军人证”不是“残疾证”。发证机关不一样,残疾原因不一样。
如果没有残疾军人证,那么:
1、如果是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入伍),没有经过组织安排过工作的可以申请定期定量补助;
2、如果在残联评到1-2级残,按照江苏规定,可以领取生活补助,这个针对所有人;
3、退伍军人困难的,可以有限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