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货车驾照扣分以后,学习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以内都可以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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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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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21
货车驾照B2扣分以后,不是在一个记分周期以内都可以学习的。
若扣满12分的,则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若扣分不满12分的,则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七十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第七十一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27
这个是可以的。可以学习的,这个没有过担心考完试就可以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20
是的在这周期内学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22
B2驾驶证扣分后,
应当在扣分的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后
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接受审验参加学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21
对,在审本前预约学习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