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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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1:38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一、私生子户口怎么来进行办理?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
1、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2、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1、出具接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2、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父子合照;
3、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在学校的,要学校证明,学籍卡复印;
4、计生办处理意见,婚育证明;
5、当事人申请报告,知情人证明(3个以上);
6、与女(或男方)方协议,或法律文书(证明抚养权归属);
7、民警询问笔录,调查报告;
8、报上一级*机关审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因此私生子也可以上户口。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权益是什么?
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而引起的侵权,由侵权人承担完全责任。
养子女,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是对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因此而成立的养父*女关系,与生父*女关系完全等同,只有在养子女经合法手续解除关系后,这种地位才会丧失,除此,任何个人、组织、法人都不得解除这种关系或剥夺其地位。
在当代的社会,私生子如果要上户口的话,那么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完成上户口的流程,同时按照法律方面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也是相当于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所以是不能够拒绝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