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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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22:19
回迁房是征收土地时,补偿给回迁户的房子,通常价格比商品房便宜,在房价高企的时代,引发很多人的购买欲望。那么回迁房过户手续需要注意什么,回迁房过户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回迁房过户手续需要注意什么,回迁房过户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
天津益天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一)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严防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
(三)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天津益天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析: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如果卖方并没有取得房产证,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建议,一定要与卖方约定房产过户时间,在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还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
虽然实际操作中,并不能保证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但是还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是现房,就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回迁房房产证没有明确的取得时间,有可能出现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有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在回迁房买卖协议中,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自2012年执业至今,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无投诉,是委托人信赖的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