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深圳工厂搬迁至江西于都有没有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0:49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2:39
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当事人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2:40
没有补偿 有*有奖励 具体看规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2:40
明显要自己过来找招商引资的谈,看各种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