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单务合同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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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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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06:18
耽误合同一般只有两种,首先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还有另外一种是属于一方城谈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赠与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以及无偿保管的合同都是属于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则相反。
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都属于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例如,合同法允许赠与附义务,但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与对方的附属义务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因而赠与合同仍属于单务合同。
区分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针对于耽误合同,首先要确定是否能够履行抗辩权,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其次要确定好风险负担,如果因为风险负担而导致自己的损失,即使法律判决对方进行赔偿,也需要由自己去进行履行。并且还需要确定好因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