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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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0:38
饮食调护是指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对病人进行营养和膳食方面的护理和指导。饮食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人体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得以濡养的源泉。中医学十分重视饮食与人体健康的关系,认为科学的食谱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是健康长寿的关键之一。而对于患病之人,饮食的调护更是疾病治疗中 必不可少的辅助措施。《黄帝内经》指出:大毒治疗十去其六……谷肉果菜,食养尽之。认为若能合理地选择饮食,将十分有利于疾病的治疗和康复。
食物与中药同源,也同中药一样,具有四气五味和升降浮沉的特性,因而许多食物具有治病补体的作用。利用饮食调护配合治疗,是中医学的一大特色。饮食调护得当,可以缩短疗程,提高疗效。反之,则可以导致病情加重,病程延长,疾病反复,甚至产生后遗症。尤其是慢性疾病和重病恢复期的饮食调护,对于疾病的康复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许多疾病后期,只要饮食调护得当,不必投药,其病便能自愈。
一、食物的性昧和功效
食物同药物一样,具有寒、凉、温、热四性。辛、甘、酸、苦、咸五味和升、降、浮沉的作用趋向,只是其性能不如药物强烈。在饮食调护中,一般按照下列六法常用食物分类,以便辨证选用。
(一)、热性食物
热性食物具有温里祛寒,益火助阳的功用,适用于阴寒内盛的实寒证。热性食物多辛香燥烈容易助火伤津。凡热症及阴虚者应忌用。如白酒、姜、蒜、花椒、辣椒等。
(二)、温性食物
温性食物具有温中、补气、通阳、散寒、暖胃等功用,适用于阳气虚弱的虚寒证或实寒证较轻者,这类食物比热性食物平和,但仍有一定的助火,伤津,耗液倾向,凡热证及阴虚有火者应慎用或忌用。如羊肉、狗肉、桂圆肉等。
(三)、寒性食物
寒性食物具有清热、泻火。解毒等功用。适用于发热较高,热毒深重的里实热证,寒性食物易损伤阳气,故阳气不足,脾胃虚弱者慎用。如苦瓜、绿豆、茶叶、莴苣等。
(四)、凉性食物
凉性食物具有清热,养阳功用,适用于发热,痢疾,痛肿以及目赤肿痛,咽喉肿痛等里热证,凉性食物较寒性食物平和,但,久服似能损伤阳气,故阳虚,脾气虚弱者慎用,如李子、芒果、梨、柠檬等。
(五)、平性食物
平性食物没有明显的寒凉或温热偏性,因而不致积热或生寒,故为人们日常所习用,也是病人饮食调养的基本食物,但因其味有辛、甘、酸、苦、咸之别,因而其功效也有不同,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体质灵活选用。如大豆,玉米,豆浆,猪肉,鸡蛋,花生等。
(六)、补益类食物
补益类食物具有益气,养血,壮阳,滋阴的功效,根据其寒凉温热的不同,分为温补,清补和平补三类。
1、清补类食物:
清补类食物一般具有寒凉性质,有清热,泻火,解毒的功效。适用于阴虚证或热性病需进行补养和调护者,寒证和素体阳虚者应慎用。如鸭、鹅、豆腐、莲子,冰糖等。
2、温补类食物
温补类食物一般具有温热性质、有温中、助阳、散寒的功效。适用于阳虚证,寒证或久病体弱,禀赋不足者。热证和阴虚火旺者慎用或禁用。如羊肉,狗肉,核桃,桂圆等。
3、平补类食物
所谓平补是指此类食物没有明显的寒凉和温热偏性,适用于各类病人,尤其常用于疾病的恢复期,也适用于正常人的补益。如鸡蛋、猪肉、鸡肉、银耳等。
(七)、发散类食物
易于诱发的病,尤其是诱发皮肤疾病,或加重新病的食物称为发散类食物,如禽畜类中的猪头,鸡头、蔬菜类的蘑菇,芫荽,香椿,水产品类的虾蟹等。
二、饮食调护的基本原则
(一)饮食有节,按时定时。
饮食要有节制,不可过饥过饱,过饥可使气血来源不足,过饱则易伤脾胃之气,进食要有规律,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三餐应定时定量,遵循早吃好,午吃饱,晚吃少的原则。切忌暴饮暴食以免伤脾胃。
(二)调和四气,谨和五味。
饮食应多样化,合理搭配,不可偏食,《素问-藏气法时论》说: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这就是说人体的营养应来源于粮,肉,菜,果等各类食品,所需的营养成分应多样化,只有做到饮食的多样化及合理搭配,才能摄取到人体必须的各种营养,维持气血阴阳的平衡。若对饮食有所偏嗜或偏废,另使体内营养比例失调.从而影响健康发生疾病。
(三)食宜清淡,吃忌厚味
荤素搭配是饮食的重要原则,也是长寿健康的秘诀之一,饮食应以谷物,蔬菜,瓜果等素食为主。辅以适当的肉,蛋,鱼类,不可过食油腻厚味,由于各种性味的食物过食之后都会引起体内阴阳平衡的失调。所以,应注意饮食性味不要过重,尤其应避免过度嗜咸和嗜甜。
(四)卫生清洁。习惯良好。
饮食不洁可导致胃肠或加重原有的病情,食物要新鲜,干净,禁食腐烂,变质,污染的食物及病死的家禽和牲畜;食物应软硬恰当,冷热适宜进食时细嚼慢咽,不可进食过快或没有嚼烂就下咽,不要一边进食一边干其他事情,食后不可即卧,应做散步等轻微活动,以帮助脾胃的运化,晚上临睡前不要进食。
(五)辩证施食,相因相宜。
饮食调护应注意病人的体质,年龄,证候的不同和季节,气候,地域的差异,把人与自然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因证施食,因时施食,因地施食和因人施食。
三、饮食调护的种类
食物的品种很多,除某些干鲜果品和蔬菜可以直接食用外,大部分食品均需经过加工和烹调后才能食用,从而形成了种类繁多的食品制作方法和丰实多彩的饮食种类,在中医临床中主要使用以汤羹类为主结合其他种类来进行饮食调护。
(一)、汤羹
以水和食物一同煎煮或蒸炖而成,可根据食物的滋味,性能加入适当的佐料,食用时除饮汤外,同时吃其中的食物。汤羹有汤和羹之分,较稠厚的为羹,较稀的为汤。所用食物主要是有滋补作用的肉,蛋,鱼,海味,蔬菜,水果等,以补益为主要用途。
(二)、粥食
以米,麦,豆等粮食单独或同时加入其他食物煮成,为半流质食品。粥食是常用的饮食之一,尤其适用于脾胃虚弱者。
(三)、主食
以米,面等富含淀粉的食物为主要原料做成的各种米饭,糕点,小吃等食物。
(四)、膏滋
以补益性食物加水煎煮,取汁夜浓缩至一定稠度,然后加人蜂蜜,白糖或冰糖制成半固体状,一般以补益为主要用途。
(五)、散剂
将干果,谷物等食物晒干或烘干,研磨成细粉末,用时以沸水调食或用开水送服。
(六)、菜肴
是指具有治疗作用的各类荤素菜肴的总称。种类繁多,制法各异,有蒸煮、煎炒、炸、烩、烧、爆、炖、煨、渍、腌、凉拌等多种,根据其性味和制法的差别,而有不同的作用。
(七)、饮料
指酒、乳、茶、果汁等,依各类饮料的性味和调制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作用。
四、常用饮食调护方法
(一)、汗法
即解表法,是一种通过发汗以疏散外邪,解除表证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外感初起,病邪侵犯肌表可表现出的一系列病证,症如恶寒发热头身疼痛等,常用食物:葱、姜等。
(二)、下法
即泻下法,是用具有通便作用的食物通泻大便或祛除肠内积滞的方法。主要适用于病后产后和老年体虚、气血不足,肠燥便秘者。常用食物:蜂蜜、桑椹、香蕉、植物果仁,菜泥等。
(三)、温法
即温里法,是用温热食物振奋阳气,祛除里寒的一种方法。多用于寒证或素体阳虚之人。症如肢体倦惑,四肢不温,腹痛吐泻等,常用食物:辣椒、酒、花椒、姜、羊肉、狗肉等。
(四)、清法
即清热法,是用寒凉性食物清除内热泻火解毒的一种方法,多用于实热证或素体阳盛之人,症如发热,烦渴、舌生疮,小便短赤等,常用食物有西瓜、梨、藕、黄瓜、苦瓜、绿豆茶等。
(五)、消食法
也称消导法,是用具有消食健胃作用的食物开胃消食的一种方法,适用于脾胃升降失调,饮食不化之证。症如嗳腐吞酸,脘痞腹胀,厌食呕恶等,常用食物如山楂、萝卜、大蒜、醋等。
(六)、补法。
即补益法,是用具有补益作用的食物以补气益血,滋阴助阳,强身健体的一种方法,适用于气虚、血虚、阴虚和阳虚等症。根据病情的不同,分为适用阳虚,气虚的温补,适用于阴虚的清补和通用于各类虚证以及正常人进补的平补三类。常用食物有羊肉、桂圆肉、甲鱼、鸡、鸭、海参、木耳等。
五、饮食宜忌
疾病有寒热虚实之分,阴阳表里之别,食物也多偏性,由于病相宜,由于病相害,得宜则补体,为害则成疾,加之患病后所服药物也各具性味。所以,护理疾病强调饮食宜忌是十分重要的。中医在饮食调护中十分重视饮食宜忌,认为饮食宜忌是养生防病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在疾病治疗过程中食物选择,更是既要知其宜,也要知其所忌。应根据病人的病情、体质,服药、季节,气候,饮食习惯等诸方面的因素,合理选择饮食,只有把握住饮食宜和忌这两个方面,才能使饮食与治疗相配合,达到好的治疗和康复目的。
(一)、饮食宜忌基本原则
1、辨证施食
即食物的性味应适应于病情的需要。食物有寒热温凉补泻之分,病情也有虚实,寒热之别。显然虚证应补益,实证宜疏利,寒证宜温热。热证宜寒凉。
2、辨药施食
患者所服药物均具有各自的性味,功效。为有利于更好的发挥药效,患者饮食的性味,一般应与所服药物的性味一致,忌与所服药物的性能相反,以免降低药效,如食物与所服药物的性味相同,甚至还可增强药物的效能,加速病情的康复。
3、因人施食
人的体质有强弱不同,年龄有老少之分,故饮食宜忌也应有区别,如体胖之人多痰多湿,宜食清淡,化痰之物,忌肥甘厚腻之品,以免助湿生痰;体瘦之人多阴虚,宜多食滋阴生津,养血补血之物,忌辛辣动火之品,以免伤阴;老年人脾胃虚弱,食宜清淡,忌油腻,硬固粘腻之物以免伤及脾胃;妇女妊娠期和哺乳期忌辛辣温燥食品,以免助阳生火,影响胎儿或乳儿,小儿气血未充脏腑娇嫩,尤应注意饮食调理。
4、因时施食
四时季节的变化,对人体的生理功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饮食宜忌也有所不同。春季气候由寒转暖,阳气生发,食宜清温平淡,夏季阳气亢盛,天气炎热,食宜甘寒。但,应忌生冷不洁食物,秋季阳收阴长,燥气袭人食宜滋润收敛,忌辛辣温热,冬季阳气潜藏,阳气盛极,最宜温补,忌生冷寒凉。
5、特殊宜忌
某些疾病和药物要求有特殊的饮食禁忌,此类禁忌在各科病证护理和服药护理中将有专门介绍。
(二)、饮食宜忌的主要方法
1、热证
热证是机体感受热邪或阳盛阴虚可引起的一类病证,阳热偏盛,伤阴耗液,故宜清热生津,养阴,食寒凉性平食物,忌辛辣,温热之品。
2、寒证
寒证是机体感受寒邪或阳虚阴盛所引起的一类病证。阴寒偏盛,阳气亏虚。故宜温里,散寒,助阳,宜食温热性食物,忌寒凉生冷之品。
3、虚证
虚证是指阴阳气血亏虚。宜补虚益损,食补益类食物,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忌用温热。气血虚者可随病证的不同,辨证施食,然虚证患者多脾胃虚弱,进补时不宜食用滋腻,硬固之品,食物以清淡而富于营养为宜。
4、实证
实证是指邪气过盛。饮食宜疏利,消导,应根据病情之表里寒热和轻重缓急辨证和施食,采取急则治标,缓则治本和标本兼治的总体原则进行饮食调护,一般不宜施补。
5、外感病证
宜饮食清淡,可食葱,姜等辛温发散之品,忌油腻厚味。
6、其他
各类血证,阴虚阳亢证,目疾,皮肤病,痔瘘,疮疖,痈疽等病证忌辛热类食物,如葱蒜,生姜,胡椒,花椒,辣椒,白酒等;肝阳肝风症人忌吃鹅,公鸡,鲤鱼,猪头等,患有疔,疮,痈疡及各种皮肤病及可能复发的,疾者忌食发散类,海腥类食物,如带鱼,黄鱼,虾,蟹,蚌,淡菜、紫菜,母猪肉,猪头,及一切病死兽肉等,以免诱发旧病,加重新病。
7、某些药物有特别的饮食禁忌要求如萝卜可降低滋补药物补性,故服人参等滋补药时忌食,服荆芥时忌吃鱼蟹等(详见食物性味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