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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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01:24
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中,"收货单位"是指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接收和使用的单位。这类单位可以分为两类:
另一方面,"发货单位"则是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生产或销售方。具体包括:
在报关单中,需要填写收货单位和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者它们的海关注册编码。对于进行加工贸易的报关单,收发货单位必须与《登记手册》中的"货主单位"保持一致,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