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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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2: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的详细规定旨在规范这一流程,保护投资者权益。遵循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交易所规则,以下是关键条款的概述:
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或相关会议的网络投票服务,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2. 网络投票系统:上市公司通过网络与通信技术,为股东提供非现场表决权行使的平台,如A股和B股股东分别独立投票。
3. 投票鼓励与要求:上市公司鼓励提供网络投票,特别是对需要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或公司章程规定需网络投票的情况。
4. 投票权限: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即使召开了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也是可选的。对于特殊召集情况,召集人可参照本细则进行操作。
5. 投票操作:信息公司负责网络投票服务,上市公司需提前准备相关协议和股东信息。投票时,股东需按指示进行操作,如买卖方向、议案代码、委托价格等。
6. 投票时间和平台:交易系统投票应在交易日进行,互联网投票则在股东大会前一日下午3点开始,到现场会议结束时结束。投票需通过身份认证进行。
7. 投票规则与计票: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方式、计票规则有详细规定,累积投票制、总议案和分议案的处理方式也都有明确说明。
8. 责任与义务:上市公司、交易所会员和信息公司需遵守规定,保护股东权益,同时处理好不可抗力等情况下的投票问题。
以上是关于2010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详细操作请参考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