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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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4:18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他们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医闹的新闻近几年多得很,患者家属会认为所有的责任都是医院的,应该要医护人员负责,去医院闹事,让医院不能正常营业,还在网上或者生活中诋毁医院及其医护人员的名声,更有甚至打骂和砍杀的。为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早场了极大的危害,同时,也让医患关系越来越来紧张。
网友咨询:
如何处理“医闹”问题?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产生医闹的原因有产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家属的利益诉求实现难度较大,根本原因是医患关系恶化,不信任,加之医疗事故认定方面,医院和鉴定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同行,难免让人质疑其公正性,而现没有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能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医闹往往能给参加医闹的各方带来利益,这也造成医闹有扩大之趋势。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医闹肯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但执法难度比较大。一是患者家属多会得到普通民众包括一些执法人员的心理认同,二是毕竟患者(往往是医疗事故的死者)家属确实受到了打击,一些过分的行为多给予理解。
解决医闹问题,从根本上要医患和谐,并有独立、客观、公正的医疗事故中介专业鉴定机构,严厉打击有组织或半组织形式的医闹人员,严格合理公正的赔偿,不能因医闹而让步提高赔偿标准等。
医闹入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仅在第(四)项规定明确了起哄闹事类寻衅滋事犯罪必须以发生在公共场所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为构罪要件。而包括伤人、毁财在内的其他三种类型寻衅滋事犯罪均未使用“公共场所”的用词。说明公共场所并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空间要件。
2、从法益保护角度看,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是社会秩序。行为人闯入社会交往的场所,侵害与社会交往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应当纳入到寻衅滋事罪的规制范围,而不必考虑案发的时间、地点、人流分布等因素。
3、医疗秩序包含于社会秩序之中。行为人闯入医院伤害医务人员、损坏医疗设备,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一旦行为人在医院的打砸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
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妞结语:此前,“医闹”并未正式写入刑法。一审时,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个别人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社会危害严重,应当明确追究“医闹”的刑事责任。后来刑九出台,在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条款的基础上,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4:21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他们是一个特殊的人群,他们每天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努力寻找“商机”,采取伙同患者家属扰乱医院就诊次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这就是新出现的职业“医闹一族”医闹的新闻近几年多得很,患者家属会认为所有的责任都是医院的,应该要医护人员负责,去医院闹事,让医院不能正常营业,还在网上或者生活中诋毁医院及其医护人员的名声,更有甚至打骂和砍杀的。为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早场了极大的危害,同时,也让医患关系越来越来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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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医闹”问题?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产生医闹的原因有产生医疗事故之后,患者家属的利益诉求实现难度较大,根本原因是医患关系恶化,不信任,加之医疗事故认定方面,医院和鉴定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同行,难免让人质疑其公正性,而现没有一个独立的专业机构能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医闹往往能给参加医闹的各方带来利益,这也造成医闹有扩大之趋势。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医闹肯定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但执法难度比较大。一是患者家属多会得到普通民众包括一些执法人员的心理认同,二是毕竟患者(往往是医疗事故的死者)家属确实受到了打击,一些过分的行为多给予理解。
解决医闹问题,从根本上要医患和谐,并有独立、客观、公正的医疗事故中介专业鉴定机构,严厉打击有组织或半组织形式的医闹人员,严格合理公正的赔偿,不能因医闹而让步提高赔偿标准等。
医闹入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仅在第(四)项规定明确了起哄闹事类寻衅滋事犯罪必须以发生在公共场所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为构罪要件。而包括伤人、毁财在内的其他三种类型寻衅滋事犯罪均未使用“公共场所”的用词。说明公共场所并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空间要件。
2、从法益保护角度看,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是社会秩序。行为人闯入社会交往的场所,侵害与社会交往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应当纳入到寻衅滋事罪的规制范围,而不必考虑案发的时间、地点、人流分布等因素。
3、医疗秩序包含于社会秩序之中。行为人闯入医院伤害医务人员、损坏医疗设备,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一旦行为人在医院的打砸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构成寻衅滋事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意味着“医闹”今后将入刑。
该刑种的处罚级别也被提高,从原本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为“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第三款中,该条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妞结语:此前,“医闹”并未正式写入刑法。一审时,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个别人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社会危害严重,应当明确追究“医闹”的刑事责任。后来刑九出台,在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条款的基础上,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