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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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4:17
经济法学先驱摩莱里提出了用经济法律规范社会并描绘理想社会的设想,主张公有制和社会主义色彩的法律,如直接分配社会产品,遵循“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他的《自然法典》详细阐述了这些理念,首次引入了经济法概念,强调计划经济在调节生产和分配中的作用。他的思想深受启蒙观念影响,主张平等和经济平等,反对分配不公。尽管摩莱里的经济法理论包含集中计划经济的元素,但其空想色彩浓厚,设想中的条件在当时并未实现。尽管如此,他的进步论和对未来法律体系的构想对后世法律分类产生了深远影响。
《自然法典》中体现了莫尔-康帕内拉-摩莱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设想,虽然赋予了消费自主权,但实际执行中存在年龄限制。他的社会理论中,家庭结构基于血缘,政府干预婚姻,并通过家长制权力分散行政责任。然而,摩莱里对民主的理解并不充分,他认为公有制下可以存在家长制和终身任职制的缺陷。作为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关注平等,试图通过劳动权利实现无剥削社会,但他的绝对平均主义理想与生产力水平不符。
尽管摩莱里的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有一定联系,但他深受启蒙运动和老子思想影响,忽视了科技进步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他的著作在人权问题和劳动权利方面具有启发性,但对社会关系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尽管如此,作为空想社会主义的重要代表,摩莱里的思想对早期无产阶级运动和马克思主义的形成有着积极影响,但其平均主义的主张在实践中难以实施。
1999年和1986年的研究文章分别探讨了摩莱里的平均主义理念,指出其在《自然法典》中的表现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有本质差异,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进行了批判。摩莱里的自然理性论虽然批判私有制,但忽视了社会生产与分配的平衡,过度强调了平均主义。研究者们对他的思想进行了深入剖析,揭示了其理论的局限性和历史价值。
扩展资料
摩莱里(Morelly),十八世纪法国杰出的思想家。大约生活在1700~1780年间。是十八世纪法国学术史上最神秘的人物之一,一生写了许多著作,但都用不同的笔名发表,“摩莱里”是他笔名,真实名字不详。最有影响的著作是《巴齐里阿达》和《自然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