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清册“四柱结算法”原理及其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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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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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23:54
中国古代会计结算方法中,"旧管"和"新收"是核心概念,它们与"开除"和"实在"共同构成了"四柱结算法"的基础。"旧管"代表期初余额或上期结存,"新收"表示本期新增,"开除"指本期减少,"实在"则是期末余额。这个方法的计算公式为"旧管 + 新收 - 开除 = 实在",形象地比喻为会计核算的四大支柱。
据专家研究,唐代中期的官厅会计中已经出现了"四柱"的雏形,从后唐同光三年和长兴二年净土寺的年终账单可以看出,"四柱结算法"在唐代后期已确立并广泛应用。沙州净土寺作为唐代的古老寺庙,其会计水平反映了当时该方法的成熟度。
晚唐时期,寺院会计复杂,收入来源多样,如庄田、园税、放债等,支出也详尽。年终,由方丈主持的"算会"审核账目,使用"四柱结算法"进行清算。后唐长兴二年的会计报告,如愿达编制的,体现了"四柱"核算的初步应用,包括收入、支出、结存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展示了方法的完整性。
尽管在唐末到后唐时期,"四柱"的命名尚不统一,但到了宋代,"四柱结算法"已广泛应用,并逐渐成熟。淳化五年,《文献通考》中的记载表明,宋代官厅会计核算已普遍采用"元管"、"新收"、"已支"(即开除)、"见在"的格式。公式"旧管 + 新收 - 开除 = 见在"成为核心,通过"四柱"的平衡关系进行管理和考核。
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宋代对"四柱"报告的要求更为严格,编报格式统一,内容详尽,标志着会计核算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了新的高度。元、明、清时期,"四柱结算法"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会计核算理论也开始形成,成为会计核算方法理论研究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