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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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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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20:04
1、当涉及到诈骗罪时,依据不同的情节与金额范围,可以在一定幅度内设定量刑起点。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倘若涉案金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量刑起点可设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若金额突破了数额巨大的起点且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量刑起点可以设定为三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3)当然,如果涉案金额高逾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或同时伴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量刑起点可以设定在十年至十二年的有期徒刑之间,但须注意的是,对于依法应判处无期徒刑者将不在此列。
2、基于以上设定的量刑起点,还需综合考虑诈骗数额以及其他有关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增加刑罚的量,最终确立基准刑。
当受骗人选择报案并获得警方立案后,其被骗取的金额能否追回,关键在于*机关对案件的调查进展情况。
假如*机关能够追回所有的犯罪所得,受骗人便能拿到其被骗走的资金;
反之,若是仅追回一部分犯罪所得,那受骗人只能得到其中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所谓的赃款都已被汲取,*机关对此也*为力,无法挽回损失的话,那这笔款项便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