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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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9:38
资产剥离,企业将部分资产如部门、生产线或固定资产售予第三方的行为,根据性质可分为一般资产处置与分部处置。在会计处理上,国际上有一定的通用准则。以美国、英国和IASC为例,对于一般资产处置,会计处理通常参照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原材料交易的相应方法;而分部处置被视为终止经营,需依据IAS35终止经营准则,涉及的准备、或有资产与负债、资产价值减损以及不动产设备等都会进行详细核算,产生的损益会被归入“终止经营损益”项目。
在中国,对于一般的资产处置,会计规定与国际接轨,采用相似方法。然而,对于分部处置的会计处理,国内尚未有明确的准则。实践中,部分企业选择按照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出售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将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另一些则视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纳入“投资损益”项目。这反映出中国在处理此类交易时还存在一定的灵活性,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会计规定,以确保一致性与透明度。
所谓资产剥离是指在企业股份制改制过程中将原企业中不属于拟建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从原有的企业账目中分离出去的行为。 剥离并非是企业经营失败的标志,它是企业发展战略的合理选择。企业通过剥离不适于企业长期战略、没有成长潜力或影响企业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生产线或单项资产,可使资源集中于经营重点,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同时剥离还可以使企业资产获得更有效的配置、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和资本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