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闯进隧道ampnbsp地铁四号线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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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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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21:14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由此造成扰乱城市轨道交通营运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7时22分,四号线前往金洲、万胜围方向的列车分别出现晚点。地铁公司解释,原因是一男子在乘列车到达大学城南站时突然从列车头部和屏蔽门的空隙跳下轨道,并且迅速跑进隧道区间,导致晚点。
昨日7时22分,地铁四号线万胜围往金洲方向的一列车到达大学城南站后,当停车打开车门和屏蔽门时,突然一名男乘客从列车头部和屏蔽门的空隙跳下轨道,并且迅速跑进隧道区间。
地铁公司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为了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行车调度对该区间的接触轨停电,并组织人员寻找肇事乘客。当在隧道找到该乘客时,他不但不听工作人员劝告,还出言不逊,拒不离开隧道,造成4号线双向行车有不同程度的晚点。
事情处理期间,为减少对其他乘客的影响,地铁组织车厂备用车上线调整运营,并在线网各车站和列车上做好乘客广播。受该事件影响,四号线清客2列车,抽线9列,造成往金洲方向列车晚点40多分钟,往万胜围方向上行晚点20分钟。
地铁公司提醒,地铁四号线的供电与其他线路不同,隧道及高架线路上有1500伏的高压供电接触轨,人员闯进隧道会有生命危险。地铁方面提醒乘客,切勿擅自侵入隧道,希望这种既不珍爱自己生命,又影响他人的不负责的行为再不发生。
据了解,该乘客之后被带上列车,交给地铁警方处理。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