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右佥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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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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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05:51
1. 定义区别:在封建社会,都察院是专门的监督机构,其长官分为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主官,而右都御史在明朝和清朝时作为地方总督或巡抚的加衔使用。
2. 品级区别:左都御史的品级在历史上有所变动,最终确定为从一品。右都御史在明朝和清朝时均为正二品。
3. 职能区别:左都御史负责主持都察院的工作,而左副都御史协助其工作。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通常作为外地总督或巡抚的额外头衔。
《明史》记载,都察院左、右都御史为正二品官职,左、右副都御史为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为正四品。《清史稿》则指出,外省督、抚通常加上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的头衔。到了乾隆十三年,清朝停止了右都御史这一头衔的使用。
扩展资料补充:左都御史是明清两代的官职,清朝时其品级为从一品。1636年,清朝建立都察院以监督文武百官。1644年,都察院设立左都御史、右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右副都御史,负责纠察各级*。清代调整了官职,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成为都察院的主官,而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则专门用作总督、巡抚的加衔。左都御史一职,满族和汉族各设一人。最初,满族左都御史为一品,汉族为二品,后来统一为二品。到了康熙年间,满族左都御史升为二品,汉族则维持二品。直到雍正八年,满族和汉族的左都御史均升为从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