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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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22:44
保险公司说的没错,确实不能得到两份保险赔偿的。这和医院只开具一份发票无关,而是保险理赔的规定。但如果驾驶员险不够赔付住院费用的,则其余部分由寿险公司赔偿。
除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其他任何保险赔付都是补偿性的,也就是你得到相应的补偿赔付后,就自动失去了从别处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付的权利。
比如你给自己在两家保险公司都投了意外伤害险,额度都是1万元。某天你出意外受伤了,治疗花了8千元,那么你可以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得到赔付8千元,或者分别在两家公司各自得到赔付4千元。如果你治疗花了1.5万元,那么则可以在一家公司得到赔付1万元,同时在另一家公司得到赔付5千元。
而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寿险合同,则是你买了多少份(在几家保险公司购买都行),就赔付多少份,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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