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0: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第三章着重于品种选育与审定过程。首先,国务院各相关行政部门如农业、林业、科技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品种选育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良种的选育和开发。
国家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人工培育或野生植物改良的品种,要求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及稳定性,符合条件的将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确保品种权所有人的权益。选育成功的品种在推广时,育种者能依法获得经济利益。对于因建立测定林等减少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林业部门需给予经济补偿。
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和推广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具体措施由国务院制定。主要农作物和林木品种在推广前需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审批流程由省级农业、林业部门负责。审定过程需遵循公正、公开、科学和效率的原则。
国家和省级农业、林业部门设立专门的审定委员会,负责主要农作物和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在生态多样性地区,审定工作可由设区的市或自治州承担。通过审定的良种,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公告,并在相应的生态区域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禁止发布广告或经营推广,但特殊情况下可在认定后使用。
对于审定未通过的品种,申请人有权申请复审,而外国申请人需通过中国机构代理申请。在中国没有常驻场所的外国人或组织,审定程序同样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法律由十一章组成,分别是: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使用、种子质量、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种子行政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第三章着重于品种选育与审定过程。首先,国务院各相关行政部门如农业、林业、科技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品种选育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良种的选育和开发。
国家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人工培育或野生植物改良的品种,要求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及稳定性,符合条件的将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确保品种权所有人的权益。选育成功的品种在推广时,育种者能依法获得经济利益。对于因建立测定林等减少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林业部门需给予经济补偿。
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和推广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性评估,具体措施由国务院制定。主要农作物和林木品种在推广前需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审批流程由省级农业、林业部门负责。审定过程需遵循公正、公开、科学和效率的原则。
国家和省级农业、林业部门设立专门的审定委员会,负责主要农作物和林木品种的审定工作。在生态多样性地区,审定工作可由设区的市或自治州承担。通过审定的良种,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公告,并在相应的生态区域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禁止发布广告或经营推广,但特殊情况下可在认定后使用。
对于审定未通过的品种,申请人有权申请复审,而外国申请人需通过中国机构代理申请。在中国没有常驻场所的外国人或组织,审定程序同样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法律由十一章组成,分别是:总则、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种子生产、种子经营、种子使用、种子质量、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种子行政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