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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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8:30
湖州市商业银行自1997年12月23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后,逐步发展并壮大。1998年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核准,方大生担任董事长兼行长,吴林元、刘明华成为副行长,同年3月,正式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8年11月,南浔镇城市信用合作社并入,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范围。进入21世纪,湖州市商业银行通过收购城市信用社,如2001年收购长兴县雉城城市信用社和德清县德清城市信用合作社,成立了长兴县支行和德清县支行。
2002年,湖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改革,方德明被任命为副行长。2003年,路国民担任行长,湖州市商业银行开始办理借记卡业务,注册资本也从10002万元增至30002万元。
2005年,王天飞、应宜逊成为独立董事,王三星任董事长,方大生担任监事长,标志着商业银行在管理结构上的进一步完善。2006年,仙潭支行迁址并更名为安吉支行。
2007年,通过分红转增股本,股本金增至33002万元。2008年,新的独立董事和管理层成员加入,如周思选、虞群娥、路国民、应建国、方德明等人,标志着商业银行在新的管理团队带领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湖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8年6月17日,是由地方财政、企业和个人参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十年来,银行始终坚持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客户发展为己任,依托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的决策运行机制,以打造“有价值的优良小型商业银行”为战略目标,强化管理,开拓创新,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的同时实现全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面对新的形势,深化市场定位认识,进一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练好内功,做大做强,努力将湖州市商业银行建设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精品型、个性化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