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1:1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4:02
在德国,商标注册并不被视为垄断工具,允许企业仅仅注册而不必使用。一项商标如果在注册后五年内未在商业交易中应用,商标局有可能撤销其注册。然而,专利商标局并不主动监督商标的使用情况,除非有第三方以商标未被使用为理由质疑其有效性,才会进行检查并决定是否撤销注册。
自1979年起,德国开始对服务商标提供注册保护,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德国也关注证明商标的注册,这包括对那些证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品质的商标的保护。
在国际层面,德国积极参与商标保护的国际合作,它已加入多个关键的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包括《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旨在简化商标在多个国家的注册流程;《制裁商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志的马德里协定》,致力于打击误导性商业行为;《保护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维护地理标志的权益;以及《尼斯协定》,加强商标分类和定义的国际统一性。
德国第一部商标法是1874年德意志帝国时期颁布的。现行的原联邦德国商标法是1968年颁布,1979年又作过重大修改。德国商标权绝大部分是通过注册取得的,但商标如果在贸易活动中的使用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并已经成为了驰名商标,则即便不注册也能取得商标专有权。德国的商标注册程序与实质性审查的国家相同,专利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主要是审查有无禁用标记,是否与已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进行审查,还要对其是否具备一定“识别性”进行审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4:04
在德国,商标注册并不被视为垄断工具,允许企业仅仅注册而不必使用。一项商标如果在注册后五年内未在商业交易中应用,商标局有可能撤销其注册。然而,专利商标局并不主动监督商标的使用情况,除非有第三方以商标未被使用为理由质疑其有效性,才会进行检查并决定是否撤销注册。
自1979年起,德国开始对服务商标提供注册保护,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德国也关注证明商标的注册,这包括对那些证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品质的商标的保护。
在国际层面,德国积极参与商标保护的国际合作,它已加入多个关键的国际公约。这些公约包括《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旨在简化商标在多个国家的注册流程;《制裁商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志的马德里协定》,致力于打击误导性商业行为;《保护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维护地理标志的权益;以及《尼斯协定》,加强商标分类和定义的国际统一性。
德国第一部商标法是1874年德意志帝国时期颁布的。现行的原联邦德国商标法是1968年颁布,1979年又作过重大修改。德国商标权绝大部分是通过注册取得的,但商标如果在贸易活动中的使用得到了公众的承认,并已经成为了驰名商标,则即便不注册也能取得商标专有权。德国的商标注册程序与实质性审查的国家相同,专利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主要是审查有无禁用标记,是否与已注册商标或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进行审查,还要对其是否具备一定“识别性”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