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而未实行,不构成共同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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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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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天前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那么,共谋而未实行,不构成共同犯罪吗?
网友咨询:共谋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吴凡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事前有共同谋划的意思联络,但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实施共同谋划以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吴凡律师解析: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既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
本人拥有20多年律师执业经验,曾任福建省最大投资集团法律事务经理,鼓楼区政府、福州市私营企业协会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民事、经济、执行与刑事案件,担任过众多单位的法律顾问,经验丰富,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共谋而未实行,不构成共同犯罪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事前有共同谋划的意思联络,但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实施共同谋划以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
共谋而未实行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的要素
仅仅存在共谋但尚未得到践行便不足以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所倚赖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素,即参与者必须为两个或更多人,且他们必须怀抱共同的犯罪意图并实际付诸行动去推动犯罪行为的发生。倘若仅有意向沟通而无实际行径犯罪,那么就无法认定其为共同犯罪。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
刑法规定共谋是共同犯罪吗?
属于,对于共谋而未实行者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仅仅参与共谋,不构成共同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共谋而未实行,构成共同犯罪。认为共同行为不仅指犯罪的实行行为,而且指犯罪的教唆行为或帮助行为,其中自然包括共谋行为。因为共谋是指数人就准备实施的犯罪进行谋议,它可能是对犯...
共谋没有参与算共同犯罪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若共谋者之间就某项犯罪计划进行商讨、协商乃至达成共识,但最终未能付诸实践,这并不构成共同犯罪。相反地,只有当两名或多名成员具备共同的犯罪意图,并且实际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存在犯罪意图上的沟通和交流,而没有实际执行任何犯罪行为的...
共谋而未实行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一、共谋而未实行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事前有共同谋划的意思联络,但未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实施共同谋划以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共谋罪是否构成不实行过刑
共谋而未实行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要求两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且实施了犯罪行为,只有意思联络而未实行犯罪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
共谋犯罪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共谋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对于共谋而未实行者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仅仅参与共谋,不构成共同犯罪。另一种观点认为,共谋而未实行,构成共同犯罪。认为共同行为不仅指犯罪的实行行为,而且指犯罪的教唆行为或帮助行为,其中自然包括共谋行为。因为共谋是指数人就准备实施的犯罪进行谋议,它可能是对犯罪的...
析共谋而未实行者可否成立共犯
共同正犯之成立除具有共同行为之实施外,尚须各个正犯间之共谋合意,无论实行之 共同正犯,抑或共谋之共同正犯,均须具共谋之主观要件,始能成立共同正犯。故严格言 之,实行之共犯亦为一种“共谋”之共同正犯。从我国刑法理论来看,仅有共谋而未有实行行为者,与实施实行行为者不可能成立共 同正犯。那么...
在承认仅参与共谋而未实行者可以成立共犯的前提下,尚有...
回答: (1)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如果仅仅参与共谋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此时,仅仅参与共谋者与事后又实施实行行为者之间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对于仅仅参与共谋而未实行者,应视具体情况按照既遂犯或未遂犯、预备犯、中止犯处罚;在共谋者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共同犯罪的定罪是?
一个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唆使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共同行为的,也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对这种情况,认为教唆者是在把他人当工具使用,属于间接实行犯。单位共同行为,虽然也可能有很多单位成员参与,但是此时是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出现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因此,对于一个单位共同行为主体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