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因欠费终止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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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2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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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7 13:06
专利权因欠费终止的话,当事人应当在受到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去专利局办理恢复手续,现场缴纳年费,这样手续办好专利就可以继续使用。这里要特别注意这个期限,如果超过有效期,则当事人不能再主张专利权,其它人就可以使用。
一、专利权因欠费终止后怎么处理?
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可以有两个月的时间进行恢复,恢复费1000元。但超过两个月期限后,专利权就彻底失去了。如果再用同样的方案去申请新的专利,则原有已经失去了专利权的专利会影响到后申请的新颖性,因此,新申请的专利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二、专利权审批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初步审查。专利主管机关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申请形式要求的规定。
2、早期公开。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授权登记公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专利权保护有一定期限,持有专利权的,需要每年缴纳年费,如果没有及时缴费导致欠费的话,专利权会被临时终止。专利局会给当事人送达终止通知书,其拿到后在两个月内可以办理恢复手续,去专利局缴费并说明情况,逾期处理的专利权不再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