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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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23:58
林某事件卷土重来。之前其承诺成立基金会的事件也引起人们讨论。因为无论是全国基金会查询页面,还是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都没有找到任何“潼臻一生”基金会的信息。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承诺做出的捐赠还能撤销吗?虽然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但是,对于特殊类型的赠与合同,我国民法典对于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作出了相应限制,比如说,具有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如果赠与人延迟履行或不履行赠与的义务,视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说,林某既然承诺成立基金会并捐赠自己的钱财给这一基金会,那么就应当履行这一赠与行为,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