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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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2:23
在中国法学界,芮沐是一位备受尊敬的人物,他被誉为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的开创者,以及民法领域的权威大师。他以其深厚的学识和卓越的贡献,为中国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法学人才,为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从改革开放开启以来,芮沐走在了时代的前沿,他在中国率先设立了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重要的法学专业,这两个学科因此得以迅速成长并成为我国法学领域的支柱。他的开创性工作为我国这两个新兴学科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除了在学术领域的卓越贡献,芮沐在国家层面也扮演了关键角色。他曾担任全国*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决策。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委员,他的智慧为香港的法律体系构建做出了独特贡献。同时,他还是*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的常务干事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以及*学位委员会第一届学科评议组成员,这些职务使他在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总的来说,芮沐的生涯充满了对我国法学事业的热爱和奉献,他的每一个角色都见证了他在我国法学发展和法制建设中的杰出贡献。他的名字将永远镌刻在我们国家的法学史册上。
芮沐(ruì)(1908年—2011年),祖籍浙江吴兴。上世纪30年代,他以优异成绩分别在法国巴黎大学及德国法兰克福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35年学成归国,为在抗战前后危难中的中华民族培养了一批非常珍贵的法律人才。1947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他是我国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的创始人、民法大师,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在学术领域,其代表作《民法法律行为理论之全部》受到学界高度评价,被誉为“北大经济法学泰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