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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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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13:28
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税务检查,涉及多种形式和方法,旨在确保税收合规性。
1. 重点检查:对举报、上级交办或转来的涉嫌偷税行为的纳税人进行深入调查,特别是那些申报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大规模逃税行为的行业。
2. 分类计划检查:根据纳税历史、规模和检查间隔等因素,对预先分类的纳税人进行定期和有计划的检查。
3. 集中性检查:税务机关统一安排的大型检查,如年度全国税收大检查,范围广泛。
4. 临时性检查: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税收任务需求,临时增加的针对性检查,如行业性分析或典型调查。
5.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税种或管理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如*专项检查和漏征漏管户检查。
检查方法多样:
其中,如交叉稽核法,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专用*进行核对,有效遏制虚开*和偷税行为。
税收征收管理法是调整、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并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第四十九号*令公布施行。在这次修改中,增加了不少新的条款,对许多原有条款作了修改,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税收征管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