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可以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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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6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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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15:36
公诉案件也就是由*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在一审*作出判决之后,其实允许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上诉的。若是*对*的判决、裁定结果不服的话,则是进行抗诉。而要是被害人不服的话,不能直接提起上诉,而只能申请*抗诉。
一、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可以上诉吗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向人民*提起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除了请求*向*提抗诉之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也是有权对人民*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可以直接上诉,但有上述两种例外情况,被害人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
二、哪些人可以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根据这条规定,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可分为三种: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上诉权。因为被告人、自诉人在诉讼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人民*审理案件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对他们都有切身的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法律规定他们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要他们之中有人依法提出上诉,就引起第二审程序。被告人、自诉人在案件发生时,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而不能正常进行诉讼的人,其法定代理人也应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这有利于维护被告人、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他们不具有独立的上诉权,而是有条件地享有上诉权。即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可以提出上诉。这样规定,既有利于被告人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又可以防止在被告人认罪服判的情况下,辩护人和近亲属违背其意愿提出上诉,进行无理缠讼,妨碍及时审结案件。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有权就一审裁判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无权涉及刑事裁判部分,一审刑事判决如果没有其他合法的上诉或者抗诉存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是为了方便第二审*对附带民事判决的审理,刑事判决可暂不交付执行。此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经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同意所提出的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也应视为有效上诉。
*依法向*提起公诉,若是*发现证据不足的话,可以将案件退回*,然后看是补充侦查还是怎么处理。当然,除了最高人民*作出的一审判决外,其余各级*作出的一审判决,其实都是允许上诉的。不过其中的被害人并没有上诉权,只能申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