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下列说法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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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6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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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00
【答案】:D
【考点】共同犯罪;正犯;教唆犯;帮助犯
A项正确。夫妻二人均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时不抚养婴儿,实施不作为的实行行为,故构成共同正犯。B项正确。遗弃罪是典型的不作为犯罪,甲教唆乙实施了不作为犯罪,成立遗弃罪的教唆犯。C项正确。张三帮助丙实施了不作为犯罪,虽然张三将婴儿抱到集市抛弃,但是遗弃罪的实行犯只能是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母亲才是负有抚养权的人,母亲是实行犯,虽然张三直接将婴儿抛弃。也只构成帮助犯。
从这个角度讲,不作为犯可谓身份犯,亦即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是犯罪主体,其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成立不作为犯。但是,身份犯中的身份是就正犯而言,教唆犯与帮助犯的成立并不以具有特殊身份为前提。因此,不作为的共犯是完全可能成立的。D项错误。剧场负责人,目睹演员演出淫秽节目,而不制止,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在法律上,对正犯的犯罪行为具有防止义务的人,故意不履行该义务的,至少成立不作为的帮助犯。如果与正犯、作为者共同支配了犯罪事实,则成立不作为的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