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使用暴力胁迫算强奸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23:0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3:29
没有暴力胁迫能构成强奸罪,如果是以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也能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主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综上所述,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