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给买任何保险!如果酒店辞退我应该怎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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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4:56
54天假期按工资的200%补偿。法定假日300%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接下来要续订合同的就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你现在要签订的有具体年限的,比如一年、两年、三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这个单位要负责你到退休。你将永远成为那个单位的员工。除非你自己辞职。
社保是具有强制性的,公司必须给你买,不买就是违反劳动法,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买,公司拒绝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取赔偿.
您可以得到下列赔偿:
1.08年前部分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
2.08年后部分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5:01
1,无社保: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然后要求补齐全部社保住房公积金
2,虽然合同中写明了工资包括保险,但这种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是无效条款
3,不知道你说的54天假期是指正常的法定假期和周末,还是指的未休年假。
如果是法定假期和周末,可以要求调休或者支付加班费
如果是未休年假,可以要求企业支付300%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5:03
1.54天假期是怎么算的,劳动法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就给5天,没休完的按照工资的两倍补偿.
2.保险是强制要交的社保局的,不可以含在公司里,这样是违法的
3.合同每年签一次是可以的,新劳动法规定2008年以后,签订第3次合同就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了,注意是2008年签的才算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