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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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0:35
为了有效保障徽州文化的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建立了一套全面的机制和*支持。首先,组织保障方面,由安徽省和江西省*主管领导共同担任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包括多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实验区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形成了多层次的领导架构。专门工作机构在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立,常设机构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保护中心,设在黄山市,配备有专门的管理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项目实施。
学术组织方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导成立了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专家委员会,为实验区提供全面的学术指导和智力支持,确保保护工作的科学性。
民间力量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徽州文化生态保护与发展协会”的成立,集结民间力量,推动保护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生态保护合力。
在*层面,一系列法规条例被制定,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保护区和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办法》等,涵盖了项目保护、传承人资助、专项资金使用等多个方面,为实验区的保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资金保障尤为重要,安徽省和江西省*以及下级地方*都设立了专项基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以确保保护工作的资金来源。
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跨省区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一府六县”,是徽州文化孕育和发展的主要空间。该实验区就是在徽州文化产生、发展、传承的区域对其所承载的文化表现形式,开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的全面的整体性保护工作的徽州文化圈涉及的地缘范围。该项目由安徽省文化厅、黄山市文化委、绩溪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共同承担。实验区建设突出保护机制、保护理念、保护内容和保护方法的“四大创新”。2010年,由安徽省文化厅申报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程”项目入选2010年十大“国家文化创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