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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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2:58
我向他们要《不予立案通知书》,他们不给我。我应当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以上规定,*机关不是对每个报案人都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以下情况不用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一、已经立案的不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报案不等于立案,立案也不等于破案。报案后,侦查机关已经立案,但没有破案,这种情况不需要通知报案人。 比如,报案人报案被*、被抢劫、被盗窃,几个月后没有消息,报案人沉住气了,向*机关要《不予立案通知书》。其实,*机关已经立案了,只是还没有破案,档案不会给报案人书面答复。 北京人几乎都有过丢自行车、丢手机的经历,报案后有几个破案的? *、抢劫、盗窃等案件,报案后也很难及时破案。往往是抓住一个盗窃犯,犯罪嫌疑人又交代出几十起盗窃行为,抓住一个*犯,犯罪嫌疑人又交代出十几起*行为,这才破了多年的陈案。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给报案人发《已经立案通知书》,立案后没有破案的,报案人不会得到什么通知。 二、移送其他机关的不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受理机关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将案件移送其他机关,不代表不予立案,不用制作不予立案决定书。 三、受理机关只有在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决定不立案。《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是发给一般报案人的,而是发给控告人的。被害人没有报案,其他人报案的,不用发《不予立案通知书》。被害人报案,没有具体指控何人犯罪的,不具备控告人身份,不用发《不予立案通知书》。 《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内容是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你反映的问题不属于犯罪。“ ”你指控的人不具备作案时间。“ ”你控告的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等等。 控告人如果不服,凭《不予起诉决定书》可以到*起诉他坚持认为的犯罪嫌疑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2:58
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门不给予立案。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2:59
现实中*机关会先受理你的报案,但会继续侦查,侦查的差不多了才会立案,有个立案决定书,也会给受害人,除非有确定的证据证实本案不构成刑事案件,*机关不会给你出具不立案决定书的。如果你有证据证实构成刑事案件,*机关长时间不立案(一个月以上),可以到所辖区的人民*侦查监督科进行申诉,由其监督*机关立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