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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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8:07
婚姻被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婚姻关系结束,接着*会按照处理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置无效婚姻双方的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等的相关事宜。若无效婚姻是一方故意隐瞒才造成的,那么隐瞒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向配偶支付赔偿金。
一、婚姻被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婚姻被判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婚姻关系结束,之后需要处理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二、无效婚姻是一审终审吗?
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九条人民*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三、无效婚姻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行政救济
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
受害方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若是*介入处理无效婚姻引起的纠纷,那么*首先会宣告婚姻关系无效,其次需要结合原告提交的诉状等相关材料,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范围,接着就需要按照既定的原则,将这些财产分割给男女双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