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伤出院病历丢了找不到能拿到赔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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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0:38
病历可以再次复印,不影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病历,用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已经提交了病历,那么丢失了不会有任何影响;如果还没有提交病历,职工丢失病历,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加盖印章,作为证据材料提交。
我国医疗机构病历门诊保管期限不少于15年,住院不少于30年。
卫生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医发[2006]432号
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0:39
很简单,带上身份证和*,去医院病案室复印一份就行了,记得复印件要盖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0:39
*留好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