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三章 预防措施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00:1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9:20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强调了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教育策略。教育内容涵盖国家机关、团体和国有企业的重要岗位,如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内容。大中专院校和干部培训学校也需将此纳入法制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狱则负责开展警示教育。
*及其职能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有明确的措施,如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许可、加强审计监督和公开招标投标等,以提高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市政、水利等领域的工程建设和*采购等市场,实行廉洁准入和失信惩罚制度,以防范职务犯罪。
司法机关在侦查、检察和审判过程中,强调法定权限、程序公开以及执法责任制,以规范司法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国有企业和人民团体需完善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防止因职务犯罪而任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廉政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单位负责人需在述职时报告相关工作。检察机关和相关机关在发现职务犯罪隐患时,会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公民有权通过反映、控告和举报进行监督,新闻媒体也发挥*监督作用。
条例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意见和建议,对预防职务犯罪的不足进行监督和反馈,有关机关会及时回应处理情况,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这样的制度体系旨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确保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