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自始有效;追认权人拒绝追认,该行为自始无效”这句话怎么理解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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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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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9:21
这句话指的是两种情况:
情况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明显超出其行为能力的合同。例如一名11岁的孩子购买了一台价值500元的手机。这种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如果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认可其购买行为,则该购买行为有效。如果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认可购买行为,得以退回手机,手机销售方应当退还费用。这就是所说的自始无效。同理,如果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拒绝追认,则该购买行为无效,应当退还购买手机的费用,收回手机。
或者用另外一个例子:李某11岁,与某手机销售商签订了分期购买手机的协议,但尚未付款,李某也没有拿到手机。之后李某并未履行合同,手机销售商向李某的法定监护人发函要求履行合同。事实上,这一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如果李某的法定监护人并未向手机销售商回复,视为拒绝追认,则手机销售商不得以合同已签字为由要求李某履行合同,该合同自始无效,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情况二: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范围的代理行为,其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则合同继续执行,自始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或不同意,则因该代理行为产生的合同自始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拒绝追认常常存在于越权代理行为中,对于前面所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通常不会拒绝追认,而是直接取消合同或已产生的民事行为。
不知道我说明白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