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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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3:02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二者的受让主体不一样,再者就是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对于这两者一种是由遗嘱人来进行指定,而对于另一种是由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处理。
一、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
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这就明确规定,基于婚姻关系的特定人身性,法律不可能允许在婚姻契约中实现完全的“意思自治”,法律不可能保护夫妻之间有相关身份性的协议(如遗赠扶养协议等)。
二、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遗赠人、扶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扶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扶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扶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扶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扶养协议书草本。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对于这两种效力来说,遗赠要高于法定从而不要高于遗嘱继承,只要有这份协议在,那么对于遗产的分配所要按此内容来进行实施,而对于遗赠的对象必须是法定继承才以外的人,这样才可以依法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