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低于当地工资最低水平的违反了()合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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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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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8 01:19
劳动合同中,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便违反了合法原则。根据《劳动法》第48条,国家确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确保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应得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能要求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相当于欠薪部分的25%。
对于违反《劳动法》第91条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6条的情况,用人单位需在补足欠薪的同时,支付相当于欠薪部分25%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若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应付金额50%至100%的赔偿金。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若违反了关于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的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若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警告和改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