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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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3:14
2021年1月9日,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哄抬物价,情况属实者,给予最高5000元的奖励。
在石家庄疫情期间,有不少不法商贩恶意抬高物价,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有网友在网上发布物价过高的消息称:
“在同祥城外围商铺里,2斤韭菜,2斤黄瓜,一袋饼丝,一袋面条,这点东西竟然105元,更有甚者,称重后才告诉总价。”
“一根芹菜,一把蒜苔,四头大蒜,三斤小米,竟然50元。”
“一颗大白菜竟然卖到了58元。”原本十多块就可以买到一颗大白菜,现在竟然要将近60元,很多网友直呼“吃不起”。
根据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以下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予以相应奖励的行为:
1.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
2.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
3.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经营药品或配制制剂的。
4.生产、销售假劣口罩、消杀等疫情防护用品的。
5.销售、储存未取得“一单三证”(即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的。
6.违法销售走私食品、物品的。
石家庄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消费者,对发现有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也可以到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通过此次石家庄疫情哄抬物价时间,回想去年武汉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更是离谱,“7元一根茄子,10元一个玉米,一公斤西红柿22元,一公斤四季豆36元,一公斤胡萝卜25元等等天价蔬菜”,这些蔬菜严重高于市场价数倍,在武汉市场监管部门的屡次教育下没有悔改,最终受到了300万元巨额罚款。相比之下,石家庄此次最高5000元罚款力度还算较轻。
疫情期间,蔬菜水果等食物短缺,往往造成供不应求,物价略微升高可以理解,但是,高出市场价格数倍,让人无法接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3:08
石家庄当地严厉禁止这种行为,而且也对哄抬物价的商家进行了严惩,而且也推出了很多的平价产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3:09
规定,石家庄市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奖励标准:被举报事项属轻微违法行为,且未造成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奖励500元;被举报事项属严重违法行为,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奖励2000元;被举报事项属重大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奖励5000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3:13
一经发现有哄抬物价的现象,希望广大市民拨打12315举报电话,如果举报属实,会奖励举报人5000元,并对商家进行罚款。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3:08
如果有哄抬物价,捏造涨价等等这些行为的,希望广大市民能够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一经发现这些不法商家,会被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