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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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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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21:49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会在债务履行期间抵押部分财产,然而不少人并不知道这债务履行期间的一些相关内容和规定,比如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物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物吗
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的房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
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律师补充:
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因下列情况而中止:
(一)抵押权人请求中止的;
(二)抵押人申请愿意并证明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并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三)发现被拍卖的抵押物有权属争议的;
(四)诉讼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产;
(五)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况。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