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除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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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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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2:12
如果没有社保,应该按照社保的标准赔偿死亡金。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和供养亲属,还要有供养亲属月供养费(未成年亲属供养到18岁;父母或妻子供养到老)。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2:13
首先员工工亡后得到的不是赔偿,而是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另外有些地区还有一笔“工伤补充保险金”
劳动合同的问题就不用考虑了,因为既然已经定为工伤,就是承认劳动关系了。
公司的安全问题由安监部门去追查,与工伤补助金没有直接关系。
有没有购买社保的问题,更与工伤无关。因为,公司缴纳的那部分是进入社保基金的,而个人那部分虽然说是进入个人账户,但你没交,自然也就没有余款,同时要缴,也是用自己的钱来缴的。
当然,如诺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和精神安慰方面考虑,另外再增加一点,也是可以的。但这不是必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2:09
工伤死亡,按照规定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家属的抚恤金,丧葬费,再没有别的补助,如果职工在世时,单位没有给予缴纳养老保险,可以主张单位给予补偿,因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可以继承的,不缴纳,就无可继承,
至于单位安全措施,或者违规作业,和死亡本人没有关系,应该由单位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者处理, 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死者的一切损失,都已经按照规定,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了,这个也是工伤不同于其他损害的重要区别,即使死者本人违规操作,死亡的,也和本人没有关系,依然按照工伤处理,也不需要死者本人赔偿损失的,所以,这里是不能得到任何赔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2:08
除去死者生前的医疗费用以外,工伤死亡赔偿还有:
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资的六个月(社保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社保支付)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 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为30%
,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 (社保支付)
备注:如果没有买社保,那么全部由单位按照社保标准支付。